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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海城人网站http://www.hcren.com/发布时间:2018-10-31 09:58:14
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从2018年10月18日开始,2019年度海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目前广大城镇居民已经陆续到农商行(原农村信用社)收费网点缴费。今年的缴费标准较2018年度略有调整,缴费截至今年12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办理参保和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征收期外参保的居民,继续实行3个月等待期。
凡我市各镇区非农业户口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3个月之内的新生儿,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在企业名下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今年的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有劳动能力的非从业人员(男:18-59周岁,女:18-49周岁)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
男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低保和一、二级残疾居民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参保手续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
大病医疗保险由政府承担,个人不缴费,参保手续由社保局按参保人员名单办理;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为成年人老年人每年60元,未成年人每年20元,参保人员自愿缴纳。
2019年度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截止到今年12月30日,年度内享受累计金额每人15万元。